PIXUP 非專屬銷售協議
(版本 3.0 - 2024.03.07)

本PIXUP非專屬銷售協議(下稱「本協議」)由網路創作者(下稱「創作者」)和PIXUP 3D公司(下稱「PIXUP」)約定,將於創作者接受後生效。


<前言>

PIXUP開發用於展示和銷售設計圖的PIXUP網路平台(下稱「PIXUP平台」)。創作者願意在PIXUP平台上展示及銷售其創作,即可用於3D列的檔案,且該創作的著作權歸創作者所有。


第一條 販售物品和販售範圍

  1. 在合約存續期間,創作者授權PIXUP可於PIXUP平台上展示及銷售可用於3D列印的產品及圖檔(下稱「商品」),創作者擁有該些商品的著作權,且該些圖檔的格式包括STL、OBJ、CTB或任何其他檔案格式。創作者並授權PIXUP可代為接受創作者與第三方在PIXUP平台上的銷售對價(下稱「銷售對價」)。
  2. 為避免疑義,若創作者提供給PIXUP的圖檔格式與第三方從PIXUP上下載的圖檔格式不同時,後者仍應被視為商品。
  3. 雙方同意PIXUP可透過影、音、圖、文等方式來推廣商品(下稱「推廣活動」)。若PIXUP有需求時,創作者應提供有效協助以促進PIXUP的推廣活動。
  4. 雙方同意,當某些商品因法規、他人權益或任何原因而無法在PIXUP平台上販售時,其他商品將不受到影響的販售權利。

第二條 銷售期間

銷售期間從創作者將商品上架時起算,至創作者或PIXUP將商品下架時終止。


第三條 銷售所得和支付方式

  1. 從創作者的每次銷售的銷售對價中扣除必要成本後,PIXUP應向創作者支付其銷售所得(下稱「銷售所得」)。
  2. 雙方同意,每次銷售的必要成本(下稱「必要成本」)相當於其銷售對價的 8.99 % 加上 0.69 美元,包括人力、管理、市場行銷及交易費。
  3. 雙方同意,PIXUP僅會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將銷售所得支付給創作者。若創作者希望透過其他方式收款,則必須取得PIXUP的同意並承擔相應的交易費用。
  4. 當待支付的銷售所得達到150美元以上時,PIXUP應在次月的前五個日曆天內寄送電子郵件給創作者,以說明有關其銷售所得的資訊(如遇節日或例假日時,則於下一個工作日通知),並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支付方式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付款。
  5. 創作者有義務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位址及有效的PayPal帳戶,以便PIXUP進行聯繫及付款。一旦PIXUP將銷售所得匯入創作者提供的PayPal帳戶,即視為PIXUP已履行本協議下的支付義務。
  6. 創作者有義務維護或更新其在PIXUP上的電子郵件及PayPal帳戶的合法性、正確性及可用性,以確保PIXUP可以進行聯繫或付款。對此,PIXUP沒有義務驗證或維護創作者的電子郵件和PayPal帳戶的合法性、正確性及可用性。
  7. 若創作者在PIXUP平台上的PayPal帳戶已無法正常運作,創作者應在30天內通知PIXUP,並且提供新的PayPal帳戶以利PIXUP完成匯款。
  8. 關於銷售所得,當PIXUP發現無法通過PayPal進行匯款時,PIXUP將透過電子郵件與創作者聯繫。創作者在此同意,PIXUP在發送首封通知匯款失敗的電子郵件的90天後得無償使用該筆銷售所得。
  9. 創作者有義務維護在PIXUP上銷售的商品,包括商品定價及商品下架。如果創作者因疾病、死亡、破產或重組等原因無法繼續維護其商品時,創作者或其授權人必須通知PIXUP將產品從PIXUP平臺上移除。否則,商品仍會持續在PIXUP上銷售,並且根據本協議第3.7款和第3.8款的約定處置其銷售所得。

第四條 創作者的聲明及保證

  1. 創作者在此聲明並保證,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並且已取得履行本協議定所需的全部授權。
  2. 創作者在此聲明並保證,其是在不違反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法)、權利、義務或任何與第三方約定的情況下簽定本協議,且此次簽定並沒有侵犯PIXUP或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3. 創作者在此聲明並保證,在沒有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的情況下,創作者有權實施、授予或讓與商品的著作權,並承諾在銷售期間持續保有此權利。如果商品發生任何有關著作權或其他權利的爭議,應由創作者負責,PIXUP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4. PIXUP將秉持誠信原則維護及銷售創作者在PIXUP平台上的商品。創作者對此應保持身體健康或維護良好的營運狀況。否則,在未接獲創作者或其授權者的通知的情況下,PIXUP將無條件且無歧義地視每位創作者皆具有良好健康及正常營運的狀態,並將創作者提供的電子郵件及PayPal帳戶都視為合法、正確且可正常使用的。

第五條 賠償

如果因可歸因於創作者的原因而使得PIXUP遭受損失,創作者應賠償PIXUP致使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會計師費及任何為準備相關法律文件所產生的其他費用)、損失(包括第三方的索賠)、商譽損害及其他損失。如果因可歸因於創作者的原因致使第三方向PIXUP索賠損害,創作者應提供PIXUP所有相關信息,並無條件配合PIXUP的和解程序和法律訴訟。創作者同意賠償PIXUP因上述爭議所導致的任何損害、責任和相關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六條 終止及補償

  1. 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唯請求終止的一方需在10天前通知另一方,且本協議在終止後不影響終止前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
  2. 當發生以下情事時,未違約的一方(下稱「終止方」)得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
      1. 另一方(下稱「違約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且在終止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的15天內未改正違約情形。
      2. 另一方處於死亡、破產、重組、解散、清算或類似情況。
  3. 如果終止方因可歸責於違約方的原因而遭受損害,則違約方應對終止方的損害負賠償責任(包括訴訟和律師費)。更清楚地說,如果創作者是違約方,而PIXUP是未違約的一方,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PIXUP可要求創作者負賠償責任,且不影響PIXUP在本協議下的所有權利。
  4. 上述請求終止方或終止方有義務將創作者的所有商品下架。

第七條 稅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所產生的稅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將依各國法律規定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準據法

雙方同意採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為本協義的準據法。


第九條 爭議及管轄權

當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秉持良好善意及誠意協商,如果協商未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同意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


第 10 條 一般條款

  1. 本協議及其附件代表完整協議,取代了雙方在本協議中所規定事項上的所有先前口頭或書面協議。
  2. PIXUP 有權修改本協議的條款,包括必要成本、平台費用和計算產品收益的方法。提供者有義務定期查閱本協議的條款。在這方面,PIXUP 將通過提供者提供的電子郵件通知提供者修改後的本協議條款及其生效日期,並將發送電子郵件的日期視為交付日期。當修改後的本協議條款生效時,如果提供者繼續使用 PIXUP 平台銷售產品,則將視為提供者同意並接受新協議的條款和條件。
  3. 本協議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代理關係,也不構成承包、戰略合作、合夥或聯合企業關係。
  4. 本協議的標題、條款和標題僅供參考和方便,不做為解釋本協議。
  5.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6.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因違反法律或其他原因而無效,則其餘部分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將不受影響。
  7. 本協議的附件(如有)構成是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相同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但是,如果附件與本協議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准。
  8. 本協議可以以一份或多份形式簽署,並且可以通過 PDF 電子方式交付,所有這些都將被視為一份同樣的協議,每一份都將被視為本協議的原件,以有效地達到本協議的目的。
  9. 本協議將於 2024 年 3 月 7 日生效。
  10. 本協議是 https://pixup3d.com/non_exclusive_listing_agreement 的中文譯本,本公司保有權利得以原始英文版本為準做正確的解釋。